中科院量子光学重点实验室

量子光学重点实验室安全条例

更新时间:2023-11-23 【打印】 【关闭
1. 每间实验室或办公室必须设立一个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如果发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求得解决。
2. 各课题组实验室改建或装修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不产生安全隐患。
3. 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违章操作。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4. 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器(电脑、热水器、空调等)电源、切断火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
5. 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电源线及电源配置。使用大功率装置必须在实验室功率负荷范围内。电热设备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6. 节、假日防火安全工作,设专人负责检查。
7.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报有关部门。
8.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 每间实验室或办公室需设置值日表,值日人员负责值日当天的安全工作。值日工作由安全负责人进行监督。
10. 实验室设立一名安全员,安全员需协助实验室领导做好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及本所有关消防、技安、治安、保密的规定。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违纪的不安全行为。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问题,及时向实验室领导报告。
11. 实验室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发生责任、技术和工伤事故,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管理好本岗位的仪器设备,不损坏、不被盗。按规章用电、用气及使用化学药品;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做到“三能(能检查发现隐患,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和“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电话)”,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报告不安全情况,并对改进措施提出积极的建议。
12. 实验室将不定期组织安全责任人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安全条例的情况发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首次违反安全条例将给予警告、责令写出深刻检讨并留实验室存档,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扣发绩效、降低奖学金等级等处罚。
13.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实验室将上报研究所,由研究所根据相关条例给予行政处分。
14. 希望所有实验室成员以保证实验室安全为己任,增强安全责任心,以避免违反条例及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