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上海光机所)成立于1964年5月,是我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激光科学技术专业研究所。发展至今,已形成以探索现代光学重大基础及应用基础前沿、发展大型激光工程技术并开拓激光与光电子高技术应用为重点的综合性研究所。研究...
截至2022年11月,上海光机所共有在职职工92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462人),包括两院院士7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人、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9位、国家重大专项副总设计师1人、国家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1个团队连续获得2项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支持、百千万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6人、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4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1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1人;4个项目入选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团队、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11人、中国科学院产研人才项目入选者1人、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15人、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56人、6人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上海市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8人……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上海光机所)是我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激光专业研究所,成立于1964年,现已发展成为以探索现代光学重大基础及应用基础前沿研究、发展大型激光工程技术并开拓激光与光电子高技术应用为重点的综合性研究所。重...
上海光机所国际合作工作始终围绕上海光机所的主责主业,以服务重大任务和国家需求为牵引,强化目标导向,注重内外集成协同,加强重大国际合作任务的谋划。坚持“战略布局,需求牵引,技术引领,合作共赢”的原则,基于科技部授予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本单位学科技术优势,围绕“一带一路”国家倡议,深化拓展与发达国家实质性合作,夯实海外机构建设,积极培育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强国际组织任职推荐,组织相关国际会议等,汇聚各类国际人才,建立以“平台-人才-项目-组织”合作模式,融入全球创新合作网络,助力上海光机所成为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上海光机所国际合作一直得到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历届所长亲自主管国际合作。1972年,上海光机所接待诺贝尔奖的美籍华裔科学家杨振宁,标志着我所第一次对外开放。2007年,被科技部首批授予“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6年,科技部首次对全国2006-2008年间认定的113家国际合作基地进行了评估,上海光机所获评“优秀”。2021年,科技部首次对全国719家国际合作基地进行了评估,上海光机所持续获评“优秀”。王岐山副主席到上海光机所视察时,对上海光机所近几年取得的系列科技成果,以及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中以...
近年来,上海光机所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先后共建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上海先进激光技术创新中心、杭州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初步形成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格局,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融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聚焦于激光领域的产业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建成江苏省激光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及全固态激光技术、激光装备及工艺、激光检测仪器等研发中心,入选科技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 单,...
作为我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激光科学技术专业研究所,和首批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之一,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上海光机所)在致力于科技创新的同时,十分重视科普工作。多年来,上海光机所借助科研院所强大的科普资源优势,围绕光学与激光科学技术,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科普讲座、科技课堂、科普作品创...
主要职能和处室设置
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全所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所各类科研项目的培育争取、落地实施、质量控制、试验交付、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全流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建制化、体系化基础研究;负责全所科研经费、科技统计的综合管理;负责国家、院、市重点实验室以及工程中心建设;负责科研经费预决算;负责科研单元的设立、撤销、评价与考核,提出项目绩效分配方案;负责科研成果评估;牵头负责所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全所质量及相关体系(含软件工程化)的建立、运行;负责与地方科技合作(院地合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推进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负责成果转化基地的统筹协调;负责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国际合作活动和日常外事活动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归口管理业务制度建设;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辖处室:
1.科技综合处主要负责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管理与统筹、科研单元考核评估、一般性程序化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
2.科研计划处主要负责全所各类项目的培育、争取和落地。
3.重大任务与质量处主要负责重大任务和军品/型谱项目的执行组织、推进完成、试验交付、质量体系与产保。
4.科技合作处主要负责院地合作、成果转化基地管理、成果报奖、国际合作、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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